
王谨,女,汉族,中共党员,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行政法务系讲师,宪法行政法教研室主任。毕业于山西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,石家庄市人民陪审员。自参加工作以来,在校担任多门法学类课程的授课教师,发表多篇学术论文。在担任人民陪审员期间,忠实履行审判职责,参与了数十件民事案件、行政案件的审理工作,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和贯通,发挥了一名人民陪审员在处理案件中桥梁、纽带的作用。

郝静,女,汉族,中共党员,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行政法务系副教授,河北勤有功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,毕业于上海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,法学硕士。自参加工作以来,在校担任多门法学类课程,发表多篇学术论文。作为兼职律师,主要承担行政案件代理业务,服务行政相对人权益保护和法治政府建设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韩凤然,女,汉族,中共党员,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行政法务系教授,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。自参加工作以来,在校担任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》、《行政诉讼实务》、《法律基础》、《创新能力培训》等多门课程的授课任务,发表多篇学术论文,主持或参加法学课题研究多项。同时,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用专业知识回馈社会,比如参加地方立法修订工作,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,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,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,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张卓玉,女,汉族,中共党员,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行政法务系讲师,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民商法专业,硕士研究生。自参加工作以来,担任多门法学类课程的授课,发表多篇学术论文。在律所工作期间,参与了数十件民事案件、破产清算案件的处理工作,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和贯通。

孟庆武,男,法学博士,先后在乡镇政府、县直属机关等部门,现为行政法务系讲师,研究方向:行政法、社会治理、公共管理等。

郝培轩,女,中共党员,河北政法职业学院行政法务系讲师。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,法学硕士。自参加工作以来,担任宪法、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授课教师。